全省重大項目建設生態環境要素(污染物排放量指標)保障工作承諾事項
全省重大項目建設生態環境要素(污染物
排放量指標)保障工作承諾事項
為全面落實省第十一次黨代會、省委經濟工作會議部署安排,全面打響有效投資攻堅戰,全力推進重點項目建設,助力現代化美好安徽建設,根據有關規定,結合我省實際,省生態環境廳就重大項目建設生態環境要素(污染物排放量指標)保障,提出以下工作措施:
一、堅持“要素跟著項目走”,以服務保障重大項目建設為主要目標,強化生態環境要素保障,在確保全省完成減排目標的前提下,加強統籌協調,持續推動重大項目落地建設。
二、全力拓展存量挖潛空間,省生態環境廳加強對各市指導,通過開展精細化管理、產業升級和污染治理等,多渠道挖掘各市自身減排潛力,為新建項目騰退出盡可能多的污染物排放量指標。
三、在確認重大項目所在市充分挖掘減排潛力后,仍存在的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指標缺口部分,由省生態環境廳在全省范圍內統籌協調解決。
四、優化減排考核方式,重大項目從省級層面協調解決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標來源量不在市級“十四五”期間減排目標考核中扣減。
五、省重點建設項目領導小組辦公室發送的重點項目問題交辦單,本單位3個工作日內書面反饋辦理意見,并持續跟蹤推進。
針對以上措施,我們鄭重承諾:對照“一改兩為五做到”要求,壓實工作責任,抓好任務落實,定期向省政府報告工作進展情況。
安徽省生態環境廳
2022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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