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生態環境監測中心工會組織開展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集中學習活動
為深入學習貫徹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以下簡稱新《工會法》),加強省生態環境監測中心工會組織自身建設,提升工會干部理論知識和業務能力,6月14日,省生態環境監測中心工會組織開展了新《工會法》集中學習。省生態環境監測中心工會委員會全體成員參加學習。
工會宣傳委員領學了新《工會法》原文,重點圍繞新《工會法》修訂背景、過程、主要內容及工會組織的性質、職能、工會會員的權利義務、工會組織怎樣履行職責等方面進行集中學習。充分認識到新《工會法》修改的重大意義,領會了《工會法》是明確工會法律地位和工作職責的基本法律,是工會組織依法開展工作的重要制度保障。結合當前省生態環境監測中心工會工作實際,工會干部們展開交流與討論。大家紛紛表示,在今后的工會工作中,要不斷深化對新《工會法》的學習,把學習成果轉化為推動工作的強大動力和服務職工的工作實效,創新開展工會活動,竭誠服務職工,持續增強工會組織號召力和凝聚力,不斷提升工會工作法治化建設水平,推動省生態環境監測中心工會工作再上新臺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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